闲话之长寿网游

平常的空余时间不多,这网络游戏类的东西我是没什么精力去关注的,也是最近阶段性考试过后松了一点,正好又恰逢某个大型游戏准备公测,想想自己高中的时候也曾沉迷过这东西,如今是可以对此说点什么的。

我知道国内现在的游戏市场无论是手游还是PC端游产品都多不胜数,每周甚至每天都有新游戏发布,这是信息时代的必然吧。跟资讯多了就有噪音一样,游戏多了也少不了一些垃圾的。同事玩一款页游,寿命还不到一年,后期人少之后就不断合并服务器,那天我见的时候就听他说上面整个地图就剩那么一两个人,我都不知道这样孤独的游戏玩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短命游戏太多,那长寿的游戏其秘方从何而来呢?曾经在果壳网上看过一篇文章解说为何“魔兽世界”能长盛不衰,通篇看完无非就是定期的更新版本如同回春药一样能让人保持新鲜感。再者就是丰富线上生活体验,可以让不喜欢打怪,也不喜欢拼杀的人进入之后也有玩的乐趣,从倒卖材料武器合成装备市场买卖都可以等等。一句话,只有源于现实而又高于现实生活的游戏设计方能长久不衰。

什么叫源于现实?游戏不就是要超凡脱俗才玩的爽嘛,回想当年红白机时代那些简单的打关游戏,直打直杀就能通关结束,慢慢的人们就不满足打杀了,游戏开始在里边加入了道具系统、材料系统、宠物系统、交换市场、货币金融,后面还有结婚、社团公会等这些都是现实生活的元素。游戏从此就少了天马行空那种乱来的行为,各种生存规律都跟现实生活如出一辙,这就是源于现实。什么叫高于现实?虚拟世界拥有类似现实生活的规律,却能给你更多自由,类似游戏里边那些角色,如什么法师、刺客、剑士之类,都拥有各种强大本领,这些在现实生活中都体验不到,但在游戏里你可以去扮演它们。正所谓的全新感觉与体验永远都能吸引人。

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这道理虽然简单,但真正做得好的依旧屈指可数,我曾经就了解过一款游戏在源于现实这条路上走得很远,好像是叫“虚拟人生”吧。这完全模拟现实社会的游戏不知道现在怎样了。以前的单机游戏也有什么“足球经理”之类的,不过这种完全写实的游戏到如今可能不会有太大的市场。毕竟生活这个大大的游戏已经够累人了。没多少人再想着回到游戏机面前继续模拟它。因此当今市面上多数游戏都是高于现实的,从简单休闲到大型的角色扮演,玩得深入的人,都是想着在另一个世界中取得不俗成就,由此获得某种程度的自我满足。

规律摆在这了,那未来大型游戏长寿的秘诀呢?除了突破传统的视觉、听觉,拥有更多的体验方式外,我的判断是将有更多源于现实的因素加入,因为游戏本质的乐趣是在于互动,而只有跟人的互动才是千变万化的、层出不穷的。现在很多游戏都是分服务器、分线路,名义上是减轻服务器压力,让世界不那么拥挤,实质上是割裂了虚拟世界,割断了很多人跟人直接互动的可能性,从这点上说,当今很多游戏底层设计就是落后的。而类似EVE这样全世界统一(中国区因政策因素除外)的游戏虽然出来很多年了,市场份额却始终不大,它的粉丝也都固定,很多人评价就说它太复杂,一旦能坚持玩下,后面就会很有乐趣。我个人的看法则是它在源于现实和高于现实这条路上都走了很远,设计上相对超前。这太空时代社会的真实感当今能模拟,可现代人能玩的确不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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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Robots协议引发的“血案”

奇虎公司又摊上了一件官司,百度告它不遵守Robots协议,强行抓取旗下网站的内容。鉴于360公司打了好多场官司都是连败的,想着它应该能胜一场,毕竟案件的焦点本身就极具争议性,这可不像以前那种一眼就能看出胜负的。

360的律师用来辩护的理由是百度歧视性使用Robots协议,搜狗、谷歌、必应都可以抓取,唯独拒绝360。鉴于百度在中国搜索市场的强势地位,这涉嫌不公平竞争。再说了,百度百科、贴吧之上的内容跟新闻资讯不同,这东西本身是来源于所有网民的贡献,百度不应该借公众力量来打压对手,辩词这一搬出来,法庭就有得闹了。

很多情况都是法律无具体对应条款,法官要依照立法原则判别,但这次可能要例外了。首先类似“物权法”的原则就赋予了百度掌控自己网站的权利。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我不让360来也是理所当然的,非要强闯民宅我就要告你。而与之相对应的“反垄断法”则规定了企业不能违法限制竞争,百度是有权掌控自己网站,但若对同行区别性歧视,这涉嫌违法。并且,Robots协议只是一种类似口头声明的东西,不是白纸黑字的行规法律。只有违法的人才能被告,不违法则告无可告。

站长对百度是又爱又恨,我对360也没什么好感,感觉就是狗咬狗嘛,无关紧要。不过细细研究这个官司,倒也有点意思。猜法官应该怎么判?参考国外类似的两个案例,一个胜诉一个败诉,貌似也不好断案。双方各执一词的案件才算是高难度,况且国内互联网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要宣判,更是难上加难!

我的意见嘛,网上那么重要的Robots协议,360带头违反了就必须付出代价。百度作为内容提供商,如何使用Robots协议是它的自由,但作为搜索引擎,本质上是讨厌Robots协议的,百度用它来对付对手就有点过份。当初百度自建那么多内容当做流量护城河,其搜索结果的中立性已经受影响了,鉴于它市场份额够大,若还死守着自己的护城河不开放。的确会影响社会进步。即便称不上垄断,能多个强劲的竞争对手也算好事。

本案不管结果怎样,对往后国内互联网内容归属、非法律范畴协议纠纷都能提供借鉴。新时代新情况让法官无法照本宣科,参考往后的社会效益再下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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